本公司将根据以下方针,努力妥善处理客户、合作伙伴等的个人信息及特定个人信息。
本公司遵守《个人编号法(My Number 法)》《个人信息保护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特定个人信息的适当处理指南(事业者篇)》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依法、妥善处理个人信息及特定个人信息。
本公司在通过书面等方式直接从客户、合作伙伴或员工等处获取个人信息时,将明确说明其使用目的;在其他情况下,也将通过通知或公开的方式告知使用目的。
除非事先获得客户、合作伙伴或员工等的同意,或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形外,本公司不会在超出实现使用目的所必需的范围之外使用个人信息。
本公司将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个人信息的泄露、丢失或损毁,并对客户、合作伙伴或员工等的个人信息进行妥善管理。
同时,本公司将对从业人员等就个人信息的处理进行适当监督;在将个人信息的处理委托给第三方时,也将对受托方进行监督,确保其妥善管理个人信息。
除非事先获得客户、合作伙伴或员工等的同意(包括在为实现使用目的所必需的范围内委托处理个人信息的情况),或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形外,本公司不会向第三方提供个人信息。
如客户、合作伙伴或员工等本人希望了解个人信息的使用目的,或申请披露、更正、停止使用等,本公司将在确认该请求确系本人提出的基础上,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妥善处理。
本公司将在以下目的范围内使用合作伙伴的特定个人信息:
与预扣所得税相关的事务处理等
扶养扣除等(变动)申报表、保险费扣除申报表及工资所得者配偶特别扣除申报表的制作事务等
工资支付报告书的制作事务等
与工资支付报告特别征收相关的工资所得者异动申报书制作事务等
转为特别征收的申请书制作事务等
退休补偿金等受领者别支付调书的制作事务等
与退休所得相关的申报书制作事务等
与资产形成住宅储蓄、资产形成养老金储蓄相关的申报书、申报材料及申请书制作事务等
健康保险、厚生年金、企业年金相关申报事务等
国民年金第三号被保险人相关申报事务等
健康保险、厚生年金、企业年金的申请与领取事务等
雇用保险、工伤保险相关申报事务等
雇用保险、工伤保险的申请与理赔事务等
除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形外,本公司不会向第三方提供合作伙伴或员工等的特定个人信息。
本公司将就个人信息及特定个人信息采取必要且适当的安全管理措施,以防止信息的泄露、丢失或损毁等情况发生。
同时,将对处理个人信息及特定个人信息的员工及受托方(包括再委托方等)进行必要且适当的监督。
另行制定并实施《个人信息及特定个人信息安全管理规定》。
本公司将任命负责个人信息及特定个人信息处理的责任人,持续改进相关管理措施,努力维持完善且充分的安全管理体制。
